(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體能測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2)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9月2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規(guī)定(1)的考生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決定文件;符合規(guī)定(2)的考生持表彰證書或表彰決定、傷殘等級證書和親屬關系證明等)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四川警察學院(地址:瀘州市江陽區(qū)江陽西路34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未按時報送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閱卷工作采用自動化系統(tǒng)處理分數(shù),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心理素質測試 所有人員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實行合格制,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四川警察學院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 四川警察學院于2017年12月5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四川省公安廳網站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忌诮拥劫Y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四川警察學院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企事業(yè)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工作人員,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復審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