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審批錄用 省直招錄機關、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提出擬錄用人選,并依據職能分工,分別報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審定,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或在試用期內提出放棄的;接到錄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本人須與原單位協(xié)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錄用。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公務員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根據往年情況,最后2天報名人數比較集中,請廣大考生理性分析,把握好時機,按要求及時填報個人信息,防止因網絡擁堵影響報名。 附件1:2016年山西公務員考試招考職位表 附件2:2016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附件3:2016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 附件4:2016年山西公務員考試咨詢電話 附件5:2016年山西公務員考試考試大綱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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