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 1.今后所有與考錄有關信息將在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河源考區(qū)網(wǎng)站公布。請各位考生在整個考錄期間保持手機通訊正常,并隨時留意以上網(wǎng)站公布的信息,按要求及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準時參加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和錄用等工作。有不明之處,可咨詢各縣區(qū)公務員管理部門或市直各招錄單位(聯(lián)系方式已公布)。如未能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或未能按時參加資格審核、面試、體檢等考試環(huán)節(jié),一切責任由考生自己承擔。 2.未進入資格審核范圍,但成績比較靠前可能有遞補機會的考生,可根據(jù)您的筆試成績排名和報考職位招錄人數(shù),以自愿原則成為預備遞補對象,在河源市區(qū)域范圍內等待通知。當接到參與遞補審核通知時,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審核,否則取消遞補資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進行遞補審核。 3.本次面試采用考生異地交流方式進行。我市考生到汕頭市進行面試,除面試外,其他環(huán)節(jié)仍在我市進行。請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食宿等事項,注意安全,帶齊身份證、準考證等相關證件資料。 各位考生: 根據(jù)《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和《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5〕56號)和《關于做好河源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資格審核、體檢、面試、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本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shù)線及總成績計算 報考河源考區(qū)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兩科合計90分,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51分。 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監(jiān)管場所醫(yī)學類和監(jiān)獄、戒毒所獄醫(y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9.5分。具體要求請在指定網(wǎng)站查詢《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成績已經(jīng)公布,考生可登錄廣東省公務員管理錄用信息系統(tǒng)河源考區(qū)子系統(tǒng)查詢。 考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 二、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對象的確定 根據(jù)2015年公務員合格分數(shù)線的劃分、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筆試成績排名確定審核對象(名冊附后),除公安專業(yè)職位按1:5比例入圍外,其它職位均以1:3的比例入圍。但鑒于往年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都有一定淘汰率,以考生自愿為原則,擴大入圍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比例,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按1:4比例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其中報考公安專業(yè)職位按1:6比例入圍)。因擴大比例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為考生自愿參加,故此類人員由招錄單位專門通知,不統(tǒng)一公布。 (二)資格審核與遞補審核時間 1.集中審核時間: 2015年4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2.專門遞補審核時間: 2015年4月26日至28日下午15:00,具體時限由招錄單位確定并通知遞補考生。 (三)集中審核地點與遞補審核地點 1.集中審核地點: 河源技師學院培訓樓B、C棟一樓(河源市東環(huán)路); 2.遞補審核地點: ①普通職位遞補考生(除公安職位):具體地點由招錄單位以電話及短信形式通知遞補考生。 ②公安職位遞補考生:河源市公安局政治處人事科(河源市凱豐路4號河源市公安局4號樓501室)。 (四)乘車路線 1.河源市技師學校:乘“1”路公交車至“河源市技師學院”站下車即可;或乘坐出租車直接至“河源市技師學院”。 2.河源市公安局:乘坐出租車直接至“河源市公安局” (五)資格審核方式及原則 此次資格審核工作與資格審核遞補工作同步進行,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的情況下按照同職位且達合格分數(shù)線的筆試分數(shù)高低順序,依次進行資格審核遞補,招錄單位會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遞補考生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規(guī)定的資格審核現(xiàn)場。 當接到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取消遞補資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進行遞補審核。 資格審核遞補工作截止時間為4月28日下午15:00。在4月28日下午15:00前仍未能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遞補考生自動放棄面試遞補資格,此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六)資格審核需提交的資料,請詳細閱讀附件1,及時做好資料準備。 (七)需注意的事項 1.各位考生在資格審核時留意自己是否已經(jīng)簽領以下相關材料:①資格審核合格考生當場簽領《河源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對象報考資格審核合格通知書》,并簽訂《廣東省2015年考錄公務員考生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拒簽此《承諾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②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當場簽領《河源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對象報考資格審核不合格通知書》,拒絕簽領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③報考公安機關職位(含森林公安)的考生,在資格審核合格的同時領取《河源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通知書》,并按要求準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體能測評,未能依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請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核。未準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提供審核材料不齊且不能按時補齊等原因導致無法通過資格審核的,取消面試資格。 3.對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請及時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現(xiàn)場設置的咨詢崗位進行咨詢。 三、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5月15日-19日,每天上午8:30開始,下午14:30開始;面試考生需提前45分鐘報到(即每天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能參加面試。 (二)面試地點及面試具體時間、分組等事項將在面試前5天在指定網(wǎng)站公布,不再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請考生務必自己留意。 (三)進入面試的考生憑以下資料進入面試考場:二代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臨時身份證)、《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準考證》。 證件不齊或證件不相一致的,不得進入面試考場,取消面試資格(具體面試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四、體檢安排 體檢擬安排在5月25日至27日進行,請考生不要遠離,隨時留意網(wǎng)上公告。 五、考察與錄用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招錄人數(shù)列為擬錄用人員的考生,經(jīng)體檢合格的,依規(guī)定進行政審考察,考察合格的辦理錄用手續(xù)。 六、具體考錄情況及政策咨詢,請致電各招錄單位(聯(lián)系方式已在網(wǎng)上公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開通監(jiān)督投訴專線電話:0762-3238331、18813264927(在正常辦公時間開通) 附件 1:資格審核各類考生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審核對象名冊 3:資格審核地點交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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