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參加資格復審時,考生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 七、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工作在市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市教育局負責市直屬學校和旗縣市區(qū)中小學教師面試方案的制定,并負責市直屬學校招聘教師面試的組織實施;旗縣市區(qū)所屬學校教師面試由各旗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集寧師范學院、市黨校、烏蘭察布電大各負責制定本學校招聘教師面試方案并組織實施。公開招聘教師面試方案須統(tǒng)一上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 (二)面試方案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統(tǒng)一發(fā)布(網址:www.wmpta.com.cn); (三)報考“蒙授”崗位的人員用蒙古語作答;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須用漢語作答。 (四)面試評委組成:面試評委由7人或9人組成。評委應具有相應資格,外聘評委不低于三分之二。 (五)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yōu)楦髟u委所賦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分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忌嬖嚦煽兒涂荚嚳偝煽,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八、考核與體檢 (一)按照每個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如果經考核和體檢后超出招聘計劃的采取筆試方式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的人選。 (二)考試總成績和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三)市教育局負責市直所屬學校,各旗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所屬中小學,集寧師范學院、市黨校、烏蘭察布電大各自負責本學校報考者的考核工作?己送ㄟ^審閱擬聘人員檔案材料和了解現實表現等方式進行?己藬M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表現等。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體檢。體檢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內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具體時間、地點在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應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被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市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二)2015年應屆畢業(yè)但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期間發(fā)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擬聘用人員一經辦理聘用手續(xù)后,5年內不能調動工作或參加其它機關事業(yè)單位的考錄聘用。 十、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三)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發(fā)布,請予關注。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本簡章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4-8150963(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電話:0474-8322321(烏蘭察布市教育局人事科)、0474-8320213(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4-8322356(烏蘭察布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0474-8321083(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 附件下載: 2.2015年烏蘭察布市各旗縣市區(qū)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xls
烏蘭察布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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