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2014年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民中、二中、三中、職中、鎮(zhèn)中)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縣城中學教育發(fā)展需要,經局班子研究決定,2014年面向全縣中小學公開遴選98名在職教師到我縣民中、二中、三中、職中及鎮(zhèn)中工作。為做好遴選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人崗相適、以用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教師遴選上來。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一)本次遴選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jiān)督和指導下進行。 (二)遴選具體工作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面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遴選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三、遴選計劃和崗位 (一)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遴選高(職)中、初中教師98名,其中專業(yè)技術人員90人,管理崗位8人(詳見《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專業(yè)技術崗位為高級、中級或初級,調入后由遴選單位根據缺崗情況擇優(yōu)聘任。 (二)遴選崗位 詳見《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職位一覽表》(附件1)。 四、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民中、二中、三中、職中、鎮(zhèn)中遴選對象為全縣中小學在職教師(特崗教師未接轉的不能報考,新招聘的教師必須滿三年教齡;三中原高中教師可參加民中、二中、職中遴選)。 (二)遴選條件 由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條件見《面試方案》。 (三)以下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受黨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試、筆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由縣教育局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站、天柱縣教育局網站、天柱縣電視臺及面向本縣中小學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遴選學校。 3、報名要求: (1)填寫《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份。報名登記表請考生在“天柱縣教育局”網站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職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清楚,如填寫錯誤或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持有委托人簽名且按手印的委托書,并視同考生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由本人承擔。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要保持通訊暢通,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如有變動,請及時與天柱縣教育局辦公室聯(lián)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lián)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名需提供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需持畢業(yè)證、職位表所要求的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凡報考人員需經學校領導簽字蓋章,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方能報考。 (4)收取面試費每人100元(報名時由遴選學校收取)。收取筆試費每人100元(領取筆試準考證時由教育局收取)。 (二)報名資格審查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本《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遴選學校面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方案》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填報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核準,經核準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簽署同意報名意見。 (三)資格復審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遴選學校面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派人員組成資格復審小組,將考生材料對照遴選方案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工作必須在報名結束后3天內全部完成。對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報名考生,由資格復審小組通知考生改報或退還報名費。 (四)考試方式方法 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所學校一個職位。考試方式方法將采取面試、筆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六、面試、筆試和考核 (一)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的教師面試以上課形式進行,每節(jié)課不超過20分鐘,報考管理崗位教師面試以結構化形式進行。由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安排。遴選學校需成立面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面試工作實施方案發(fā)布在“天柱縣教育網”并組織實施。 面試時間為2014年8月18日—20日。2014年8月17日18:00前到遴選學校領取面試準考證。 (二)筆試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出現(xiàn)末位并列時一并參加筆試,不足3人報考的職位面試成績及格的直接進入筆試。 筆試考務工作由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為2014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2014年8月23日18:00前到教育局領取筆試準考證。 筆試地點設在鳳城三小。筆試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以100分計。 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基礎知識。筆試成績?yōu)榫砻娣殖艘?0%)。 考試成績在“天柱縣教育局網”、“天柱縣人民政府網”以及天柱縣教育局一樓櫥窗公示。 (三)考核 由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制定考核細則,由遴選學校組織實施。主要考核道德品質及兩年來獲獎、年度考核等次、教學成績等方面的工作實績?己藭r間為2014年8月27日-29日。 (四)總成績計算辦法 1、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30%,考核成績占10%。即: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30%+考核成績×10%。 面試、筆試、考核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和面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七、聘用審批 經面試、筆試、考核合格之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天柱縣公開遴選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人無論是采取來訪、信訪、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反映問題須留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和詳細住址,否則,不予受理。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干部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上報縣人民政府,由縣人事部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八、紀律要求 遴選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九、未盡事宜由天柱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55-7522470(天柱縣教育局辦公室) 0855-7529768(天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調配股辦公室) 0855-7523576(天柱縣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 0855-7524163(天柱縣教育局紀檢組辦公室) 附: 天柱縣2014年公開遴選縣城中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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