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一)確定考察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總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方式并以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察人選,加試應在面試工作完成后一周內完成。 。ǘ┱衅竼挝回撠熆疾烊诉x的考察工作。著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遵紀守法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 (三)考察完成時間:2018年7月20日前。 七、體檢和公示 。ㄒ唬w檢?疾旃ぷ鹘Y束后,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報市、縣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根據考察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確定體檢人選。 各縣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負責本轄區(qū)、本單位體檢人選的體檢組織工作。組織體檢人選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經費由報考人員本人自付。 報考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組織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組織單位和體檢醫(y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遞補人選,遞補方式和程序按照前款所述的“考察”、“體檢”進行。 (二)招聘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杖钡拿~,按總成績計算排名依次遞補。 (三)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在市教育局、縣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網站和招聘單位工作區(qū)域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結果。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市、縣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guī)定和流程辦理聘用手續(xù)。使用事業(yè)編制招聘的,由市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招聘的,由市、縣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按學校單列下發(fā)聘用通知。同時,將聘用通知報同級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聘用通知中應明確為“聘用教師控制數”崗位。 報考人員一經聘用,不得再參加2018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 十、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應聘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并遵守考試紀律。本次招聘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記入誠信檔案庫等的處理;報考人員聘用后被查明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聘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注意事項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等具體事宜由各縣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 。ǘ┍敬慰荚嚥恢付ǹ荚囕o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南寧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771-2809709、2837755 南寧市招生考試院(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771-2802334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771-5538455 南寧市教育局監(jiān)督電話:0771-280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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