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廳決定通過單位推薦方式擇優(yōu)選調一批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shù) 職位1:廳機關文字綜合類崗位公務員8名; 職位2:廳機關交通規(guī)劃與建設類崗位公務員5名。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全省各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辦公室(廳)和研究室、全省交通運輸系統(tǒng)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在公務員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且已進行了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職務層次為科級正職及以下領導職務或主任科員及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 (二)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 (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且取得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職位2且具有交通規(guī)劃與建設類專業(yè)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40歲。 (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含稱職); (六)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崗位; (七)具有選調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以上與工作經(jīng)歷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15年9月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或審計機關審計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暫行)》,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5.其他不宜參加公務員選調的情形。 三、推薦選調程序 (一)推薦與報名。 1.推薦方式。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協(xié)調當?shù)厥锌h黨委辦、政府辦或研究室,推薦2名以上符合文字綜合類條件的人員報考(至少含1名市縣黨委辦、政府辦或研究室文字綜合水平較高的干部)并進行初步把關。交通規(guī)劃與建設類公務員人選,由各市州交通運輸局據(jù)實推薦,人數(shù)不限。 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選,經(jīng)單位批準也可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9月20日—27日(截止時間為9月27日0:00)。 3.報名方式:網(wǎng)上報名。各單位推薦的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將相關資料(見附件1)原件掃描后發(fā)送至rsc@hnjt.gov.cn報名。 (二)資格初審。 我廳根據(jù)選調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將審查結果通知報考人。 (三)筆試。 文字綜合類崗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交通規(guī)劃與建設類崗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整選調計劃。筆試時間為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筆試不指定考試范圍,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yè)理論素養(yǎng)、實踐運用能力、公文寫作和綜合分析能力。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四)資格復審。 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選調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因筆試成績相同,資格復審合格人數(shù)超過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組織面試。資格復審后,若進入面試人數(shù)低于1:2的,則依次遞補參加復審人員;如進入面試人數(shù)仍高于1:2的,則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在10月17日至18日(截止時間10月18日下午5:00)到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提供以下資料: 1.網(wǎng)上報名時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有人事任免權的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 (五)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由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通知面試入圍人員,以及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試題突出職位特點,注重能力實績,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素質和業(yè)務水平。面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六)體檢、考察。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并通知入圍人選。 體檢在省公務員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疾熘攸c是核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并對其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由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決定是否遞補人選。 (七)公示與轉任。 根據(jù)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由省交通運輸廳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在 “湖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和“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wǎng)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符合轉任條件的辦理轉任手續(xù),不符合轉任條件的退回原單位。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湖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31—88770159 監(jiān)督電話:0731—88770176 附: 1.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2015年選調公務員資格條件和考試內(nèi)容一覽表 2.湖南省交通運輸廳2015年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2015年9月16日
附件:湖南省交通運輸廳2015年選調優(yōu)秀公務員資格條件和考試內(nèi)容一覽表(含報名表).xls更多公考資訊敬請關注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