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資格復審 面試前,在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人員,由各招錄機關組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階段,考生須作出按時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承諾,因故不能參加面試的,須提前五天向招錄機關作出說明,否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七、公開調劑 資格復審結束后,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且資格復審合格的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職位,須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后,對招錄計劃與進入面試人數仍然達不到1∶3競爭比例的職位,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開考的職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核減招錄計劃。 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屆時可登陸考錄湖北人事考試網查詢。 八、面試和體能測評 面試按照《湖北省公務員錄用面試規(guī)程(試行)》組織實施。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折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 報考監(jiān)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面試結束后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國家《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九、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政策執(zhí)行。報考監(jiān)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招錄機關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疾觳缓细竦,不得列為擬錄取人選。 因放棄體檢、考察或者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可在報考同職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十、公示、錄取審批入學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取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取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各科成績、綜合成績、服役部隊、畢業(yè)院校及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監(jiān)督電話等。公示7天無異議的,辦理入學錄取手續(xù)。擬錄取人員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成績、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 十一、學生培養(yǎng)、管理與畢業(yè)錄用 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培養(yǎng)院校、省司法廳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書,接受培養(yǎng)。被錄取人員的戶口和檔案遷入錄取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guī)定管理,應嚴格遵守院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fā)給生活補助費。 對于合格畢業(yè)學生,所在院校應按定向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定向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定向單位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報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管理。試點班學生畢業(yè)到定向單位工作,滿9年后方可交流到其他單位。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yè)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yè)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yè)。同時,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退還到省司法廳。在校期間主動放棄學業(yè)的學生或者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并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除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退還到省司法廳,還須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湖北省教育廳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公務員局 2013年8月23日 相關事項提醒: 1、工作咨詢電話將在8月27日開通,請廣大報考者報考前務必認真閱讀我省招考招生公告和《報考指南》,準確理解有關政策與要求,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準確、客觀、理性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 2、請考生網上報名時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審查、調劑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對照招考職位填報有關信息,仔細核對擬報考的職位和個人信息,錯報職位、錯填信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4、準考證是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