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公安基層人民警察隊伍建設,經(jīng)研究,決定通過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并統(tǒng)考、定向培養(yǎng)的方式,招錄培養(yǎng)100名公安系統(tǒng)基層人民警察,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錄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大學生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ǘ┵Y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具備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錄職位查詢 從2015年8月19日開始,報考人員可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tj.hr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www.tjkpzx.com)查詢招錄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信息。 三、報名和繳費 考試報名和繳費均在網(wǎng)上進行。 網(wǎng)址:gwy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29日18:00。 繳費時間: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31日18:00。 每個招錄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錄計劃數(shù)低于3:1的不能開考并相應調減計劃。報考上述職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改報時間:2015年9月2日9:00至16:00。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