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職位查詢 各招考職位具體的培養(yǎng)單位、招考人數(shù)、資格條件、培養(yǎng)院校等詳見《2015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見附件1)。 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21日起,可以通過下列網絡媒體查閱《計劃表》: 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 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gx.lss.gov.cn); 廣西公務員局網(www.gxgwyj.gov.cn); 廣西人才網(www.gxrc.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zf.gov.cn)。 報名期間,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于每天9:00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公布每個招考職位的實時報名人數(shù)、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和繳費人數(shù)等信息,供報考人員報名時參考。 報考人員對《計劃表》中的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按照報考職位所屬部門,直接與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自治區(qū)公安廳、自治區(qū)司法廳(以下簡稱“自治區(qū)政法機關”)聯(lián)系。 (二)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確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的“2015年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網上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201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報考指南》(見附件2)規(guī)定的操作步驟,進行報考。 1.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點擊報名確認以提交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待資格審查通過后,上傳本人近期免冠白、紅或藍色背景1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電子照片必須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可從專題報考須知與下載欄目下載。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的一個職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等相關要求,并填寫誠信承諾書。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 報名時間: 2015年8月25日8:30— 8月27日18:00。 2.筆試開考比例 原則上,計劃錄取人數(shù)與繳費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的職位方可開考。國家和自治區(qū)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執(zhí)行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政策縣、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民族鄉(xiāng)職位,以及司法機關的心理矯正等緊缺職位(以下簡稱“艱苦邊遠地區(qū)職位和緊缺職位”)達不到1∶3比例需要開考的,由自治區(qū)政法機關提出申請,經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開考。 對于無人報考或通過減少計劃錄取人數(shù)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招錄培養(yǎng)計劃,并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公布。 3.網上改報職位 2015年8月25日8:30—8月27日18:00,尚未點擊“報名確認”或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可以直接在網上改報其他職位;2015年8月28日為自治區(qū)政法機關資格審查時間,報考人員不得報名、改報職位;9月1日8:30—18:00,對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考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人員,可在接到自治區(qū)政法機關通知后,在網上改報職位。 4.網上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自治區(qū)政法機關(咨詢電話詳見附件3)負責。資格審查機關依據本公告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網上資格審查期間,報考人員不需寄送任何報考申請的紙質材料),及時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9月1日8:30—18:00改報職位的人員,應在當日提出審查意見。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須對報考者說明原因。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生(兵)源地、常住戶口、語言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自治區(qū)政法機關解釋。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也不能再進行網上資料的修改。 資格審查及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時間:2015年8月25日8:30—8月28日18:00,9月1日8:30—18:00。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操作提示繳納報名考試費。其中,參加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的,需繳考試費86元/人;參加本?圃圏c班教育入學考試的,需繳報名考試費50元/人;參加法律碩士學位研究生試點班教育入學考試的,需繳報名考試費120元/人。為方便報考人員繳費,教育入學考試報名、考試費由廣西人事考試院代收。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繳費時間:2015年8月25日8:30—8月29日18:00。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員,應先在網上進行繳費,再于2015年9月18日攜帶個人減免費用申請、報名登記表或準考證,以及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提交1份復印件,驗原件),到廣西人事考試院(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yè)大廈5樓)辦理相關減免費用手續(xù)。報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職位,且改報未成功或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人員,廣西人事考試院將按照報考人員原支付賬號通過網上銀行系統(tǒng)退還報名考試費。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須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打印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廣西人事考試院聯(lián)系。 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報考公務員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打印時間: 2015年9月14日8:30至面試當天8:3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