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專業(yè)綜合Ⅱ 1.政法干警考試《專業(yè)綜合Ⅱ》總體特點 (1)題型題量不變 2011年專業(yè)綜合Ⅱ試卷在題型題量上沒有變化,依然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分析題和論述題五個題型。在法理學、憲法學和法制史三個具體學科題量的劃分上,也基本保持平均。這些都表明對政法干警專業(yè)綜合Ⅱ的考查趨于穩(wěn)定,這有助于考生的備考與復習。 (2)法理與法制史側(cè)重考查基本概念和知識點,難度不大 2011年法理學與法制史的試題依然延續(xù)往年的難度和風格,考查基本的概念和知識點。 例題1:在法律推理中,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是( )。 A.歸納推理 B.演繹推理 C.類比推理 D.由個案得出一般原則的推理 【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各類推理的概念,只要考生平時對這些概念有所了解,就可以知道B為正確答案。 例題2:西周的五禮起著規(guī)范人們行為,調(diào)整社會關(guān)系并最終維護國家統(tǒng)治秩序的作用,具有“法”的性質(zhì)。其中,在祭祀方面的“禮”被稱為( )。 A.兇禮 B.嘉禮 C.賓禮 D.吉禮 【答案】D。解析:古代的五種禮制。即吉禮、兇禮、軍禮、賓禮、嘉禮。吉禮是五禮之冠,主要是對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禮。兇禮是哀憫吊唁憂患之禮。軍禮是師旅操演、征伐之禮。賓禮是接待賓客之禮。嘉禮是和合人際關(guān)系、溝通、聯(lián)絡感情的禮儀。 在復習法理學和法制史的時候,小編建議考生應記憶一些基本概念。 (3)憲法試題側(cè)重考查基本法條 憲法學和民法、刑法等學科一樣,側(cè)重考查基本法條。 例題 根據(jù)我國憲法規(guī)定,國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補選,補選之前,暫時代理國家主席職位的是( )。 A.****中央總書記 B.國務院總理 C.全國政協(xié)主席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答案】D。解析:《憲法》第84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副主席繼任主席的職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時候,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在補選以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 故復習憲法學時應側(cè)重記憶一些重點法條。 2.各學科具體特點 法理學具體考點包括緒論,法的本質(zhì)與特征,法的起源與演進,法的作用,法律制定,法律體系,法律要素,法律淵源與法律分類,法律實施,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法律關(guān)系,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法治,法與社會。 憲法學具體考點包括憲法基本理論,憲法的制定、實施和保障,國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權(quán)利和義務,國家機構(gòu)。 中國法制史具體考點包括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戰(zhàn)國、秦、漢、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隋、唐、宋法律制度,元、明、清法律制度,清末、中華民國法律制度,革命根據(jù)地法律制度。 3.命題趨勢 政法干警招錄改革專業(yè)綜合Ⅱ考試真題中各學科所占比例相差不大,表明政法干警招錄改革專業(yè)綜合Ⅱ考試中對各學科的考查比較平均,沒有特別明顯的傾向性,考生復習時應當一視同仁,不可厚此薄彼。 國家公務員考試:suliaobz.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