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繳費:2023年4月25日-28日 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公文寫作、法律常識、社會工作實務 筆試時間:2023年5月13日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根據《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湘潭市加強和完善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建設高品質生活社區(qū)實施辦法〉的通知》(潭市發(fā)〔2018〕25號)和《湘潭市雨湖區(qū)關于加強社區(qū)工作者隊伍建設的實施細則(試行)》(潭雨辦〔2019〕74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實際情況,經雨湖區(qū)委、區(qū)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社區(qū)工作者。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32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雨湖區(qū)社區(qū)工作者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應聘人員可通過“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tyh.gov.cn/)進行查閱。 二、應聘條件及不得報名的情形 (一)應聘條件 1.報考者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湘潭戶籍或湘潭房產;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素質好,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積極宣傳、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恪守職業(yè)道德;熱愛社區(qū)工作,熱心服務群眾工作,熟悉群眾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文字工作能力和電腦操作技能,同時應具有適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25日至2005年4月25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后方可報名; 5.報考黨建員崗位的必須是中共黨員或者中共預備黨員。 (二)不得應聘的情形 1.有公開發(fā)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政方針、丑化黨和國家形象、詆毀黨和國家領導人等言論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現役軍人; 8.其他不宜從事社區(qū)工作情況的。 三、招聘程序、信息發(fā)布平臺及內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為: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錄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政府官網” (http://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網上通知,特別要關注崗位計劃調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信息,錯過時間的,后果自負。 (一)網上報名 1.報名及繳費時間同步:2023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忌趫竺麜r間段登陸 “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tyh.gov.cn/),通過手機微信掃小程序二維碼(附件2),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計劃與崗位表的資格條件及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因個人報錯、信息填寫失誤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報名時,應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證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上傳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如報名后未繳費確認,則為無效報名。 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 按每人50元的標準收取考務費。繳費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崗位,未按時繳費視為放棄報考,因自身原因放棄考試不退費。 準考證由考生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 (二)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yōu)?00分,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公文寫作、法律常識、社會工作實務;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開考比例至1∶2。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申請退費。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3.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考點考室及座位安排見《準考證》,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及時在“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政府官網”上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筆試時間發(fā)生變動,以“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tyh.gov.cn/)通知為準。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應聘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若遇筆試成績相同者,則一同進入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內容,F場資格審查須提交從報名小程序下載打印的《2023年雨湖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報名表》,并交驗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①準考證、②身份證、③戶籍證明(戶口本等)、④房產證明(房產證、購房合同等)、⑤婚姻證明(結婚證等)、⑥畢業(yè)證、⑦報考黨建員崗位的需提供組織關系所在地黨(工)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無法認定、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4.資格審查遞補。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若遇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同進入資格審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公開招聘的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主要測查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xié)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面試順序抽簽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另行公告; 3.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面試公告發(fā)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4.面試比例:面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1∶3的,經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調整為1∶2,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計劃1人且面試對象為1人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 5.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時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五)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至低進行排名。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區(qū)人社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等情況,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終止聘用程序。 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放棄或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招聘計劃出現空缺時,經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以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1.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2.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湘潭市雨湖區(qū)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xtyh.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程序確定聘用人選。新聘用人員由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調配,與鄉(xiāng)鎮(zhèn)(街道)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享受社區(qū)工作者待遇!豆嫘詬徫粍趧雍贤凡贿m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 2.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1.對本次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2.考生準考證是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必備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遺失; 3.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雨湖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2023年12月31日之前,如招聘崗位出現人員空缺,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有關招聘程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5.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 (1)政策咨詢電話: 雨湖區(qū)人社局:0731-58205872 (2)監(jiān)督舉報電話: 雨湖區(qū)紀委監(jiān)委:12388 考生在2023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7:00登錄“湘潭市雨湖區(qū)政府官網” (http://www.xtyh.gov.cn/),通過手機微信掃小程序二維碼,進行報名。 附件: 1.2023年雨湖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計劃與崗位表 2023年雨湖區(qū)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者計劃與崗位表.docx 2.報名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雨湖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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