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我部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確認 (一)入圍考生名單 安婷等748人入圍我部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附件1)。 (二)考試確認方式 請入圍考生于1月12日12:00前以郵件方式確認參加考試。 郵箱地址:person1@mofcom.gov.cn 郵件標題及內容:XXX(報考職位、姓名和手機號)確認參加商務部考試 (三)調劑 塞爾維亞語職位入圍考生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5:1的比例,國家公務員局已發(fā)布公告,對該職位進行調劑,考生可于1月11日8:00至13日18:00申請調劑,我部將另行公布調劑成功考生名單。 (四)自愿放棄考試資格的入圍考生,請于1月12日12:00前將本人簽名確認的《放棄考試資格說明》(附件2)傳真至我部人事司干部一處。 (五)為便于聯系,請入圍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方式暢通。 二、資格復審 (一)根據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guī)定,我部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或考生條件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將取消考試資格。 (二)請入圍考生于1月13日前(含13日,以寄出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往我部接受資格復審(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1.《報考商務部公務員推薦表》1份原件和4份復印件(附件3,請下載填寫后將正反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報考職位要求具備的報名時已獲得的英語水平考試證書復印件;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報名時已獲得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在校生須提交學校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在校生畢業(yè)時間證明》(附件5)原件,證明中須注明“XXX同學可于2017年7月前獲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6.應屆畢業(yè)的委培生和定向生還須提交學校和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7.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出具并加蓋人力資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6)原件,證明中須注明“XXX同志非在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須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