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云南省原人事廳《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云人〔2007〕9號)、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辦發(fā)〔2008〕49號)文件和全州各級事業(yè)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州人民政府批準,對全州2013年度各級事業(yè)單位需要補充的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2013年全州各級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考試招聘人員363名,其中:州直28名,蘭坪85名,瀘水94名,福貢75名,貢山8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2013年怒江州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考試計劃職位表》。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1、報考對象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往屆未就業(yè)大中專畢業(yè)生。 (2)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2、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報考人員的年齡應在18至30歲:即出生日期在1982年7月至1995年6月之間(計算到月),因崗位需求可適當放寬,但必須在計劃職位表規(guī)定的范圍內,且不得超過35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戶籍要求:要求本州戶籍的崗位,是指必須具有怒江州戶籍滿兩周年以上(2011年7月以前落戶,計算到月)。在怒江服務2年以上的州外戶籍(2012年前招聘到我州,計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視同本州戶籍。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在讀的非2013年畢業(yè)的學生、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而自行離職的公務員、在職在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11至2013年內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曾被認定在2008年以來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曾被認定為2012年以來通過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但隨后不到所報崗位工作的人員、已參加2013年怒江州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計劃且已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人員、2013年7月1日以后辦理辭職手續(xù)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3)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本次考試的報名條件。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本次考試全部采取網絡報名、計算機自動審核和網絡繳費的方式進行: 1、考試費用:根據云價收費 [2011]15號文件規(guī)定,考生報名時須交納100元報名費,進入面試的考生需交納50元面試考務費。 2、報名時間:2013年6月8日8:00至2013年6月14日24:00 3、報名網站: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4、網絡繳費時間:2013年6月9日8:00至6月16日24:00 5、網絡報名的流程為:登陸云南考試網——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身份證和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交費。 6、報名注意事項: (1)企業(yè)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持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書原件、下崗證件原件。 (2)2013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因貸款尚未還清或其它各種原因,暫未領取到畢業(yè)證書的,資格復審時可持所在院校開具的學歷證明參加資格復審。但在面試前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原件的,則取消面試資格。 (3)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在全州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中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名。 (4)畢業(yè)生持有各類職業(yè)資格證書與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不相對應的,以畢業(yè)證上標注的專業(yè)為準。 (5)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國民教育普通高校學歷的人員須在2013年7月前取得畢業(yè)證書方可報考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6)報考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工勤崗位的考生,需在報名前進行打字速度測試,測試合格后方可報名。資格復審時需提交測試合格證明,不能提交測試合格證明的,視為復審不合格。測試時間地點請與余燁老師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886-3565512 手機:18988376060 (7)屬特招特聘崗位的,不在本次報名范圍,由各縣人民政府制定招聘方案,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由各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7、報考類別和考試分類:崗位代碼的第一位為報考類別代碼,即:崗位代碼第一位是“1”的考綜合類試卷;崗位代碼第一位是“2”的考中教類試卷;崗位代碼第一位是“3”的考小教類試卷;崗位代碼第一位是“4”的考臨床類試卷;崗位代碼第一位是“5”的考護理類試卷。提醒考生特別注意! 8、網絡審核時間為2013年6月9日12:00—6月15日24:00。2013年我州事業(yè)單位考試報名的審核方式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結合的方式進行,計算機系統(tǒng)先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全部條件均可由計算機判定的,由計算機系統(tǒng)直接給出審核結果。計算機無法全部判定的,提交后臺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的權限為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故6月14日報名的考生,若資格審核不通過,將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報名時請考生提供詳實信息。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將進行資格復審,如報名信息與本人所持證件信息不相符者,視為考生提供虛假信息,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取消面試資格并按違紀行為處理。 9、相關指標解釋: (1)招考計劃中畢業(yè)年限要求是 “2011年至2013年畢業(yè)生” 的,2013年畢業(yè)的考生必須在7月前取得畢業(yè)證。 (2)招考計劃中“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具體專業(yè)”可登陸云南省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rs.gov.cn)或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jzrsj.gov.cn)查詢《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3月版。 (3)“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指:按照普通計劃招生,并通過全日制學習的高(中)等院校畢業(yè)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一開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派遣報到證》的畢業(yè)生。 四、報考比例 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數原則上不低于3:1。學歷要求本科以上崗位的1:1可以開考,學歷要求?频男l(wèi)生臨床類崗位2:1可以開考,學歷要求?频奶卦O較少民族崗位2:1可以開考,其它崗位必須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可進行調整、歸并;無法調整、歸并的,取消招聘計劃;因該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考試的,一律不予退報名費。 五、考試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類別和科目 第一類:教育類 (1)中學教師 考試科目: 、佟豆不A知識與應用知識》,滿分150分。 、凇秾I(yè)基礎知識》,滿分150分。 (2)小學教師 考試科目: 、佟豆不A知識與應用知識》,滿分150分。 、凇秾I(yè)基礎知識》,滿分150分。 第二類:衛(wèi)生類 (1)臨床醫(yī)務人員(含中醫(yī)、藥劑、檢驗、放射、影像等) 考試科目: 、佟豆不A知識與應用知識》,滿分150分。 、凇秾I(yè)基礎知識》,滿分150分。 (2)護理人員 考試科目: 、佟豆不A知識與應用知識》,滿分150分。 、凇秾I(yè)基礎知識》,滿分150分。 第三類:綜合類 考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滿分150分。 《職業(yè)能力測試》,滿分150分。 2、筆試時間: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上午 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 下午14:30—17:00教育、衛(wèi)生類考《專業(yè)基礎知識》,綜合類考《職業(yè)能力測試》 3、筆試地點:瀘水縣六庫鎮(zhèn)(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準考證打印:于7月11日至7月16日考生登陸云南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 5、筆試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藍色或黑色鋼筆、2B鉛筆、橡皮擦、削筆刀。 6、筆試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fā)布。 7、筆試有關加分政策 (1) 根據我州少數民族人口比例較高的實際,為加強少數民族干部和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怒江州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考錄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怒政辦發(fā)〔2008〕49號)文件要求,我州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仍然延用民族加分政策,對主體民族傈僳族和三個人口較少民族獨龍族、怒族、普米族給予筆試成績加10分。 (2)對報考衛(wèi)生技術崗位的人員,具有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書的,給予筆試成績加10分。 (3)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4)對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5)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6)對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4分。 (7)對我州服務期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4分。 同時符合上述幾種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報名人員的加分信息在資格復審時予以確認,屆時如確認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3年內全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禁考的處罰。 8、筆試試題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上級考試部門統(tǒng)一組織。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1、資格復審 考生個人信息的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資格復審是驗證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個人檔案信息是否一致性進行對比。屆時若驗證不一致的人員,則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若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3年內全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禁考的處罰。 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持原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筆試加分依據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在資格復審開始后3日內,向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書》,同時,還需提供一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否則將被視為擾亂考試秩序,3年內禁止參加全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 由于面試棄權致使部分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可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資格復審后由于復審不合格,而導致部分崗位出現不足面試比例的,還可根據筆試成績安排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資格復審結束后2天內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本次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的當天。 2、面試 面試相關程序如下: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面試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確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數比例不足1:2的,又無遞補人員的可等額進行面試。 (2)確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面試滿分為100分,2013年全州統(tǒng)一劃定60分為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體檢和考核。 (3)面試辦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兩種方式進行。面試試題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上級考試部門組織,面試時間全州統(tǒng)一。 (4)面試測評人員組成: 面試測評人員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具有結構化面試考官資格的人員中抽調組成,并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5)成績合成: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09〕188號)文件規(guī)定,我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筆試與面試成績的分值為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總成績具體換算公式為: Z=(a/3×50%)+(c/1×50%) Z為合成總成績;a為筆試總分(含加分);c為面試測評成績。 六、聘用程序 1、面試結束后,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布考生合成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體檢人員名單。 2、考核考察:按有關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考核考察,對考核考察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額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筆試面試合成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體檢: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通知考核考察合格者。體檢工作由與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有協(xié)議的醫(yī)院承擔,醫(yī)院必須做出是否達到招聘條件的結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不合格者,招聘單位不得聘用,按筆試面試合成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4、公示: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專業(yè)基礎知識》、(加分))、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合成成績、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在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不受理后續(xù)的舉報。為保護考生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匿名舉報可以不予受理。 5、聘用: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填寫《云南省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審批表》一份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批后由各級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分別到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xù)。 七、紀律 考試工作中,各招聘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原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的規(guī)定,切實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虛作假的,必須嚴肅查處。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guī)定招聘的被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監(jiān)督 怒江州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人社部門的干部監(jiān)督機構對我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附件:《2013年怒江州各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職位表》 特別提示: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