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及聘用崗位簡介 (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是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下屬的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位于離昆明主城區(qū)40多公里的昆明市西山區(qū)?诮值擂k事處。內設機構9個:辦公室、財務科、技術科、水政管理科、稽查科、水費征收科、保衛(wèi)科、防汛抗旱辦公室、滇池生物凈化示范基地。主要職責任務:滇池泄洪閘的守衛(wèi);滇池防汛和蓄水,調控滇池水位;滇池外海水位的觀測、出流監(jiān)測;水情、雨情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對滇池水資源進行管理,收取水利工程水費及水資源費,受行政機關委托進行取水許可的年審;職責范圍內水利工程設施的管理、修繕及水毀工程的修復。 (二)崗位簡介 因辦公地點位于離主城40多公里的海口街道辦事處,職工自購住房地點分散,不方便每天接送職工上下班;再者,滇池水利管理處管理用水單位40余家,分布在滇池沿岸及螳螂川兩岸,最遠的距單位50余公里,每天往返主城也不利于工作的開展。單位采用周一來周五返的工作管理模式。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為防汛期,在此期間全處工作人員會輪流進行防汛值班。受聘人員須接受此工作管理模式。 1、專業(yè)技術崗位 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作為業(yè)主單位,承擔的滇池?陂l除險重建工程現已動工,按計劃新閘將于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需招聘水利工程技術和實踐經驗豐富的專業(yè)技術人才進行工程施工管理和新閘的使用管理,以及對職責范圍內的工程項目進行技術把關。 2、管理崗位 需招聘有系統(tǒng)法學知識的人員,承擔滇池水資源管理工作,特別是水利工程水費、水資源費征收過程中,出現的相關法律問題的解決;以及取水許可年審和單位其它工作開展中法律法規(guī)的把關。此崗位考慮兼任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工會財務人員,并協(xié)助辦公室進行文字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招聘崗位及條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畢業(yè)生。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1)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①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②報名時間:2013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③報名地點:昆明市西山區(qū)?诶ッ魇械岢厮芾硖庌k公室。 ④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公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個人簡歷及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如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等級考核證書等);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 ⑤聯系人:田鏖;聯系電話:0871-68590577 (2)報名要求 ①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 ②已就業(yè)人員報考,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3)資格審查:由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紀委、人事處監(jiān)督,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辦公室具體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領取準考證及考試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采用標準化試卷閉卷考試的方式;筆試總分100分。筆試范圍為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yè)知識。 2、面試 (1)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3,從筆試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采取結構化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所招聘的崗位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和專業(yè)素質方面內容。 (3)面試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3、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筆試與面試考生均須攜帶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并關閉一切通訊工具。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1、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2、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3、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嚲C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 4、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1、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確定為擬聘人員;招聘單位須安排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2、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招聘簡章由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昆明市紀委派出第十四紀工委:0871-63175463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0871-64618550 昆明市滇池水利管理處 201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