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的精神,經寧明縣委、縣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6月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6名。為確保這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層工作經歷、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3年6月2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如35周歲以下的為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范圍和對象,詳見附件《2013年寧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時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21日—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寧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寧明縣城中鎮(zhèn)興寧大道東勞動大廈)。 (三)提交材料和資格審查 1、提交材料 (1)報考者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未發(fā)放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相關學校證明,待7月27日筆試前由考生提交招聘單位核實證書原件。)、在職的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名。 (2)招聘崗位有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作證明或聘用(勞動)合同書。 (3)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或發(fā)現不符合資格要求,一經查實,立即予以取消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的資格。 以上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張。 2、填寫報名登記表 通過資格初審后,報考人員填寫《寧明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二份。 3、繳費 根據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6〕176號)的規(guī)定,每位報考人員需交報名費10元,《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費每科50元,共110元。 4、資格審查方式和時間 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本簡章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再次進行資格審查,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考;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要及時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并退還所交費用。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6月27日—30日。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3年7月22日—26日到寧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明縣城中鎮(zhèn)興寧大道勞動大廈4樓專業(yè)技術人員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者缺一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