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縣房屋征收勞務公司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共計15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6名。 三、組織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招聘工作由縣城鄉(xiāng)建委負責組織實施。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應具備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萍耙陨袭厴I(yè)生,男性,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2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并如實填寫《繁昌縣房屋征收勞務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報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訊方式,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報考人員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2013年7月12日—— 7月16日工作時間,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繁昌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7915018、7915060)7月18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簡章發(fā)布地址:事業(yè)單位招聘網http://www.shiyebian.net 2、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領導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確認截止后,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方可開考。對達不到此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另行決定。 (二)筆試、面試 1、筆試時間: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主要為時政、法律常識、推理判斷、資料分析和寫作等。 筆試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2、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數(shù)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同時進入面試)。因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guī)定時間在同職位筆試人員中依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面試的主要內容: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處理問題能力、知識面及儀表氣質等方面。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與面試成績5:5加權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確定初步入選。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縣城鄉(xiāng)建委根據(jù)招聘公告組織實施。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數(shù)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對體檢、考察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進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工作領導組審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七天。 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被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監(jiān)督檢查及回避 招聘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秉公辦事,接受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按招聘計劃、規(guī)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參加招聘的工作人員應主動實行回避制度。 (六)待遇 公司招聘人員工資參照事業(yè)單位工資結構模式執(zhí)行,工資經費由縣財政全額撥款,實行無編制崗位化管理。試用期間的薪酬按照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相同級別工資標準執(zhí)行。 在聘用期間,用人單位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為其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五大保險,并辦理住房公積金。 本《方案》由繁昌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垂詢電話:0553—7915018、7915060。 繁昌縣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委會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