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市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根據(jù)《兵團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三師黨委組織部、三師人事局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全師共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00名。其中,師市事業(yè)單位20名,圖木舒克市治安巡警隊工作人員80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七)具備規(guī)定的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jīng)歷的,工作經(jīng)歷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對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 (二)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 (三)新疆生源的內地高校畢業(yè)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畢業(yè)生; (五)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七)圖木舒克市治安巡警隊工作人員招聘對象: ①南疆戶籍大專以上學歷高校畢業(yè)生; ②南疆戶籍駐疆部隊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 ③蘭州軍區(qū)駐疆部隊、駐疆武警部隊非新疆戶籍退伍軍人高中以上學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類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服務期未滿半年的四項目人員、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事業(yè)單位正式聘用合同期未滿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聘工作時間(北京時間)、地點安排 1、報名、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時間:2013年9月3日-9月12日。 地點:兵團第三師人事局(喀什市克孜都維路440號三師機關辦公樓四樓)。 2、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 時間:9月14日地點:第三師人事局。 時間:9月20日地點:圖木舒克市人事局。 3、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9月21日。 地點:圖木舒克市(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時間:9月24日12:00。 5、體能測評時間:9月24日18:00。 6、面試時間:9月25日。 7、體檢時間:9月26日,復查時間:9月27日。 8、考察時間:9月29日—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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