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歷史 專制主義是指中央的決策方式,具體說就是皇帝的個人專斷獨裁;中央集權指全國各種軍、政、財權歸屬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執(zhí)行中央的政令。 (1)戰(zhàn)國時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韓非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國家的主張。新興地主階級從加強專政和保護封建經(jīng)濟發(fā)展的需要,初步確立了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 (2)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正式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 (3)西漢鞏固。漢景帝、漢武帝解決了王國分權割據(jù)的問題。漢武帝又實行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化政策,找到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論基礎。從此封建專制主義政治制度基本定型并得以鞏固。 (4)隋唐完善。實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實行科舉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擴大了統(tǒng)治基礎,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善。 (5)北宋加強。北宋初年,大力加強中央集權,解決了藩鎮(zhèn)割據(jù)和武將爭權的問題,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加強。 (6)元朝新發(fā)展。為了加強封建統(tǒng)治和對遼闊疆域的管轄,在中央設中書省,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這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新舉措。 (7)明清達到頂峰。明朝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還設立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明清時期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達到了頂峰。 2.政治 (1)運用政治與經(jīng)濟的辯證關系分析理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根源于封建經(jīng)濟,由封建經(jīng)濟所決定。地主階級運用這一制度維護自己的經(jīng)濟利益。 (2)運用一分為二的觀點認識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影響。既要看到它對歷史發(fā)展的進步作用,又要看到它對歷史發(fā)展的消極作用。 (3)運用矛盾的主次方面原理認識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封建社會上升時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會的衰落階段其消極作用是主要的。 (4)運用對立統(tǒng)一的觀點認識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存在的兩對基本矛盾(皇權與相權的矛盾、中央與地方的矛盾,以及這兩對矛盾總的發(fā)展趨勢)。 (5)聯(lián)系我國現(xiàn)今國家機構的設置,掌握我國中央機構的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國家主席是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zhí)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屬于司法機關體系。 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國家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jiān)督機關。 中央軍事委員會是我國最高的軍事領導機關,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6)理解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與歷史上的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有著本質的不同;并掌握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對人民負責原則、依法治國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