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12月2日(周六)上午,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或申論)兩科,滿分各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40%、專業(yè)知識(或申論)成績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3、各崗位具體筆試科目詳見附件。
4、2017年12月7日(周四)開始,考生可在報名網(wǎng)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于12月8日 (周五)(9:00—12:00)到長沙市國土資源局辦公樓1910室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并于12月8日(周五)(16:00—17:00)到申請查分的地點領取查分結果。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八、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4的比例確定。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專業(yè)知識(或申論)成績高者入圍。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12月12日(周二)在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http://gtj.changsha.gov.cn)上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長沙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與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專業(yè)知識(或申論)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考核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
2、考核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和考核時間、地點、具體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將在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http://gtj.changsha.gov.cn)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程序。
十、總成績合成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考核成績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shù))。
十一、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數(shù)為基數(shù),按1:1的比例,在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http://gtj.changsha.gov.cn)上予以公布。
2、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報考同一崗位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3、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十二、考察
1、體檢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當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或棄權,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十三、錄取、聘用
1、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
2、擬錄取人員名單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報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信息公布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錄取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錄取批復,并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3、所有錄取人員需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十四、其他
1、咨詢電話:長沙市國土資源局人事處0731-84529191
2、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9606197
3、監(jiān)督電話
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監(jiān)察室:0731-84529192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731-88666077、88666078
附件下載:《2017年長沙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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