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具體由縣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方案另行制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每人時間5分鐘,每名考生需回答兩道題。每個面試評審組由七名評委構成,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評委由縣招聘辦公室聘請具備評委資格的人員擔任。面試滿分為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個人綜合成績并列的,優(yōu)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筆試成績較高者、學歷較高者、畢業(yè)時間較早者、年齡較小者。 體檢由縣公安局負責(方案另行制定),指定一所縣級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可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六)體能測試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由公安局負責,教育局配合(方案另行制定)。體能測試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七)政審 由公安局負責對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主要社會關系以及工作經歷等進行綜合考察。政審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八)公示 面向社會公示成績及擬招錄對象情況,公示7天后,無任何不良反映且體檢、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方可錄用。 五、人員管理及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無編制,無人事關系,被錄用人員與縣勞務派遣機構統(tǒng)一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9年,分兩次簽訂,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合同,由縣財政支付經濟補償金。 工資待遇按照我縣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績效工資300元,外業(yè)補助300元,生活補貼240元執(zhí)行;以后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調整,并統(tǒng)一繳納五險(養(yǎng)老保險、工傷保險、醫(y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yè)保險),所需費用均由縣財政負擔(個人部分個人負擔)。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其中一項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錄工作人員在出現回避情形時,應主動提出。 (三)招錄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嚴肅招錄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作弊的; 3、招錄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招錄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對違反公開招錄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錄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辭退。對違反公開招錄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錄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七、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公開招錄公安交警大隊輔警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 杰 政府縣長 常務副組長:張東輝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清西陵管委會主任 副 組 長:楊 輝 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統(tǒng)戰(zhàn)部長 趙永忠 政府副縣長 王丙武 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局長 劉永田 狼牙山管委會主任、政府辦公室主任 成 員:劉格平 政府辦公室副科級干部 趙 杰 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劉麗君 監(jiān)察局副局長 盧慶董 人社局局長 賀寶來 財政局局長 韓建軍 衛(wèi)計局局長 許俊良 教育局局長 張曉峰 公安局黨委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長盧慶董兼任,副主任由人社局主任科員于建海、財政局主任科員苑國增、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張賀泉兼任。具體負責公開招錄工作人員的報名、審查、筆試、面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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